广州婚姻律师

联系电话:15918544442
律师信息
张海波-广州婚姻律师照片展示

张海波律师

  • 律所:

    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

  • 电话:

    15918544442

  • 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冼村路5号凯华国际中心9楼。或者珠江新城东塔53层

您的位置: 首页> 文章详情

父亲不给抚养费可以断绝关系吗?

添加时间:2023年3月23日 来源: 广州婚姻律师   http://www.shahylaw.com/

  当夫妻离婚的时候,是需要对孩子的抚养权进行确认,因此就算不给抚养费,也不会断绝血缘关系的。那么父亲不给抚养费,可以断绝关系吗?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广州婚姻律师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父亲不给抚养费可以断绝关系吗?

  不可以断绝血缘关系,但是可以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如果对方不支付就起诉到法院要求判决对方支付。支付抚养费是父母的法定义务,不因婚姻关系存续与否受到影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离婚与子女】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父亲不给抚养费可以断绝关系吗?

亲生父亲不给抚养费怎么办?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

  对方不给子女抚养费的,可向一审法院反映,由一审法院对不执行判决的当事人进行教育、警告,促其履行抚养子女的义务。如果前夫仍然不听劝告,不接受教育,拒不执行判决,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一审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强制执行。

  法院进入强制程序时,一般需要当事人向法院提出申请。根据执行工作规定第十九条,对已发生法律效率的具有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内容的法律文书、民事制裁决定书,可由审判庭移送执行机构执行。也就是说对具有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内容的生效法律文书也可以不经申请,由法院依职权直接进入强制执行程。

  强制执行的办法:一是提取、扣留被申请人的储蓄存款或工资等劳动收入。如请被执行人所在单位协助从工资中按月扣除;二是查封、扣押、冻结、变卖被申请人的财产。是指财产被查封、扣押后,执行员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法律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按照规定法院可将被查封、扣押的财产交有关单位进行拍卖或者变买。强制负有义务的当事人履行义务。

离婚后孩子改姓,另一方不给抚养费可以吗?

  依据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这就是说,无论孩子和谁姓,父母任何一方都要承担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义务,不能以离婚后孩子改姓就不给孩子抚养费。如果孩子由父姓改为母姓,而父亲不给抚养费的,作为孩子的母亲可以先和孩子父亲商量,协商不成,可以去法院起诉孩子父亲支付孩子抚养费。

  以上就是广州婚姻律师为您详细解读的关于父亲不给抚养费可以断绝关系吗的问题答案,希望能帮助读者。

联系电话:15918544442

Copyright 2018-2024

广州婚姻律师

版权所有| 国家信息产业备案 网站支持:中国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