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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要女儿抚养权一般怎么判?

添加时间:2023年3月17日 来源: 广州婚姻律师   http://www.shahylaw.com/

  在现实生活中,有些夫妻在离婚的时候,一般都是会争夺抚养权等等,因此为了孩子的健康成长,都是先要尊重孩子的个人意愿。那么离婚女儿一般怎么判?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广州婚姻律师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离婚要女儿抚养权一般怎么判?

  离婚后子女的抚养权应当由具有抚养能力和条件的一方承担,另一方应当给予必要的帮助和支持。如果女儿已经达到了法定年龄,女儿的意愿也应当被考虑在内。如果离婚双方无法就女儿抚养权达成一致意见,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作出判决。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的确定子女抚养的基本原则是:“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民法典》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条: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一)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二)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三)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离婚要女儿抚养权一般怎么判?

法律规定离婚3岁孩子该谁抚养?

  两周岁到十周岁之间,以将来对孩子医疗、教育、健康成长的原则来综合认定;十周岁以上的孩子,主要取决于孩子的意愿。

  根据《民法典》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法官为了孩子的成长,一般不会改变孩子的生活环境,如果孩子一直是跟着女方一起生活,孩子的父亲没有经常照顾过孩子,按照常理,孩子跟着女方会比较好。

  《民法典》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争取孩子抚养权有利条件有哪些?

  (一)双方收入情况:双方收入情况会给自己带来有利条件,拿一方收入更好,能给孩子带来更优异的生活环境,会为自己在争夺孩子的抚养权上有着有利条件。

  (二)双方父母的基本条件:家庭的组成也是非常重要的,孩子的成长需要多人参与,所以就需要孩子的爷爷奶奶姥姥姥爷参与,所以这也是一个有利条件,也是影响孩子抚养权的一个重要因素。

  (三)双方的文化程度:双方受过的文化程度对孩子也是有重要影响,所以这也是一个有利条件。

  (四)居住条件:孩子被判给某一方就意味着和某一方在一起生活,这就涉及到孩子的住宿条件,哪一方孩子的住宿条件更好,也是一个重要条件。

  (五)身体状况:双方的身体状况是否健康,可以在此出体检报告等相关,这是一个重要因素。

  (六)双方是否有再婚对象,并且是否生育,这也是一个重要影响因素。

  (七)孩子的意见:这是最重要的一点,如果孩子在10周岁以上,法院会根据孩子的意见作为重要依据,由孩子自主选择,虽然这种手段比较残忍,但是十岁孩子可以为自己的以后生活进行选择了。如果孩子在哺乳期,女方在无重大疾病前提下,孩子一般会被判给女方,

  对于孩子年龄在2岁以上,十岁以下的情况下,法院会根据以下三点考虑。

  以上就是广州婚姻律师 为您详细介绍关于离婚女儿一般怎么判的相关知识,根据上文的介绍,我们可以得知对于离婚之后,是需要对孩子的健康成长进行负责,同时也要查看孩子的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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