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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海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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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无效纠纷的管辖法院规定 宣告婚姻无效后,财产问题怎么解决?

添加时间:2022年7月25日 来源: 广州婚姻律师   http://www.shahylaw.com/

 张海波律师,广州婚姻律师,现执业于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胜诉高,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婚姻无效纠纷的管辖法院规定

  在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之前,当事人需要清楚有权管辖该案件的法院在哪里下面就由为大家一一介绍婚姻无效纠纷的管辖法院规定、婚姻无效案件的法律适用、关于婚姻生效和事实婚姻、结婚的条件,希望能对大家提供帮助。




  一、婚姻无效纠纷的管辖法院规定

  因婚姻无效纠纷提起的诉讼,根据第22条的原则规定,应当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婚姻无效案件的法律适用

  婚姻无效是指违背法律所确定的结婚要件而不发生法律效力的婚姻。婚姻无效纠纷则是指具有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以其婚姻关系缺乏法律规定有效要件为由主张婚姻关系无效,由此引发的纠纷。


  处理此类纠纷的法律依据主要是第6~8条、第12条的规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髙人民法院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


  三、关于婚姻生效和事实婚姻

  1、男女进行结婚登记,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


  2、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补办结婚登记的,婚姻关系的效力从双方均符合婚姻法所规定的结婚的实质要件时起算。


  婚姻效力非补办登记之日起算。


  3、1994年2月1日以前,没有进行婚姻登记,也未补办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1994年2月1日不再承认事实婚姻,应当补办结婚登记。


  四、婚姻生效的条件

  1、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2、不是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3、没有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而结婚的,婚后已经治愈的,婚姻有效;尚未治愈的,婚姻无效。


  4、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不能代理。


  以上就是为大家分享的有关;婚姻无效纠纷的管辖法院规定;的法律内容,婚姻无效案件的管辖由被告住所地的法院进行审理,想必通过上述内容大家已经有了初步的了解。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



宣告婚姻无效后,财产问题怎么解决?

  法院宣告婚姻无效的,对于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问题,可以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另行制作调解书。对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的判决不服的,当事人可以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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