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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海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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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先孕的子女抚养权问题 单位能否辞退未婚先孕员工

添加时间:2022年8月24日 来源: 广州婚姻律师   http://www.shahylaw.com/

 张海波律师,广州婚姻律师,现执业于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胜诉高,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未婚先孕的子女抚养权问题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病或其它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


  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生活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人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它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同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在有利于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单位能否辞退未婚先孕员工

  公司以员工未婚先孕为由解除其劳动合同的做法不符合法律规定。我国目前没有法律、 法规规定女职工不得未婚先孕,而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不得以怀孕为由解除女职工的劳动合同。


  规定:;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辞退女职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


  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为您介绍的关于未婚先孕办理准生证是否罚款的相关法律知识,由上述内容可知,未婚先孕如果在规定的期限内补办结婚证和准生证,是不需要罚款的,但是如果超过期限仍然没有办理,则才上户口时需要缴纳社会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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